保險規範事項與理賠
一、主旨:
針對於參加屏東縣屏南區社區大學開辦之課程的學員,於上課期間,於上課、下課往返途中、戶外教學等相關活動,因意外事故致學員受有傷害提供意外傷害保障。
二、保險費用:
每人每學期保險費用150元。(4個月)
70歲以上學員(含)根據保險法規定無法承保,因此社區大學會於學員報名當下退還150元保險費。
學員保險依保險公司核保與否承保,無法承保者,將於開學第4週後從註冊費350元中退回150員保險費。
三、保障內容:
承保項目 | 保障內容 | 理賠所需文件 |
---|---|---|
死亡及殘廢 | 每人20萬元 | 死亡證明、除戶證明、受益人文件印章存摺影本、殘廢證明、診斷證明書 |
醫療實支實付 | 每人1萬元 | 診斷書、收據正本、受益人存摺影本、印章、身份證影本 |
住院日額 | 每日400元 | 診斷書、受益人存摺影本、印章、身份證影本 |
四、說明:
- 本公司承保所涵蓋內容為學員參與研習屏東縣屏南區社區大學所開辦的課程,其參與課程所構成之必要行為包含正常上課期間、戶外教學、上下課交通往返皆在承保範圍內。至於學員在社區大學課程外之個人的工作、家居生活及各項非關社區大學的活動項目,因秉持保險公平分攤風險及保費合理計價原則並不在本公司所提供的保障範圍內。
- 本公司考量團體傷害保險一併納入部份超齡承保人員,此部份承保人數以及人員須減額或增加保費承保,本公司保有核定之權利。
- 其餘規定請參照本公司所附團體傷害保險條款內容。
團體傷害保險Q&A
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份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時,本公司按實際醫療費用金額的百分之七十核算給付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有。只要被保險人提出證明(車禍證明或醫院的診斷證明)在被保險人往返社區大學之必經路程、合理通勤時間內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本公司依保單內容予以理賠。
不行。因為本公司承保所涵蓋內容為學員參與研習屏東縣社區大學所開辦的課程,其參與課程所構成之必要行為包含正常上課期間、戶外教學、上下課交通往返皆在承保範圍內。至於學員在社區大學課程外之個人的工作、家居生活及各項非關社區大學的活動項目並不在本公司所提供的保障範圍內。
可以。只要王老師的調課有事先向社區大學提出申請且經社區大學的許可,提出調課之相關文件證明,學員所發生之意外傷害事故,本公司依保單內容予以理賠。
住院二十天 每天400元,20天×400元/日=8000元
依骨折表定大腿骨骨折給予60天住院日額,但其未住院部份按骨折表所訂日數乘「傷害醫療保險金住院日額」的二分之一給付。所以另外未住院的部份為:(60天-20天)×400元×1/2=8000元而收據自付的部分為二萬元,但本保單所投保「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為一萬元,所以就收據正本部分僅能申請最高一萬元。所以在這次的意外事故後,小華可以向本保險公司申請總共28000元的理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