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二十天 每天400元,20天×400元/日=8000元

依骨折表定大腿骨骨折給予60天住院日額,但其未住院部份按骨折表所訂日數乘「傷害醫療保險金住院日額」的二分之一給付。所以另外未住院的部份為:(60天-20天)×400元×1/2=8000元而收據自付的部分為二萬元,但本保單所投保「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為一萬元,所以就收據正本部分僅能申請最高一萬元。所以在這次的意外事故後,小華可以向本保險公司申請總共28000元的理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