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區大學雖尚無法源依據可授予學士學位,但是社區大學的課程學分標準是依一般大學標準訂定學分,符合一學分上課需上課18小時的規定,依規定修滿128學分即由屏東縣政府頒發「社區大學畢業證書」。